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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古韵古城镇.新人新貌新惠民”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山东省摄影家协会,滨州市摄影家协会,中共惠民县委宣传部

截稿日期:2014-08-15

最高奖品: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为充分展示惠民县悠久历史、秀美风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涌现出来的新人新面貌,特举办“古风古韵古城镇,新人新貌新惠民”摄影大赛,现面向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滨州市摄影家协会、中共惠民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惠民县摄影协会、惠民县文联、惠民县文化局、惠民县旅游局、惠民县文化执法局、惠民县档案馆


二、参赛主题

参赛作品以反映惠民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地域民风民俗、群众生产生活、城乡秀美景色、古城保护与开发等。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4名  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6名  奖金各5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20名  奖金各100元、颁发证书

入围奖50名  颁发证书


四、作品要求

1、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参赛作品只收数码照片,必须拍摄于惠民县,拍摄时间、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不得进行数码二次创作、加工、合成。

2、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每组按一幅作品计算),参赛者须用透明胶带按顺序粘接成组。参赛作品统一要求7英寸照片,不要装裱,正面可印写作品标题,但不得有其它文字信息。背面粘贴参赛作品表。

3、在提交参赛作品时一并提交参赛作品的数码原始文件(同一位作者的作品可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或上传投稿信箱),文件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3M。如因作者无法及时提供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

4、获得优秀奖(含)以上作品将由惠民县档案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五、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展览和出版画册中使用,不再另付稿费。

2、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

3、本次大赛获奖作品作为加入省、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4、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凡投送参赛作品者,均视为认同且接受本次大赛之规则。


七、赛事安排

1、参赛期间组委会将邀请部分摄影家来惠民开展创作活动。

2、评奖:组委会将在9月上旬聘请省、市摄影专家和相关人士,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奖,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参赛作品请寄交:惠民县摄影协会办公室(惠民县孙武书城4楼)

联系人:刘刚    电话:13205439807  邮编:251700

投稿信箱:hmsyds2014@163.com


2014年3月11日  


附:参赛作品表


“古风古韵古城镇  新人新貌新惠民”参赛作品表

标    题


组照

是  □       否  □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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