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古风古韵古城镇.新人新貌新惠民”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山东省摄影家协会,滨州市摄影家协会,中共惠民县委宣传部
截稿日期:2014-08-15
最高奖品: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为充分展示惠民县悠久历史、秀美风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涌现出来的新人新面貌,特举办“古风古韵古城镇,新人新貌新惠民”摄影大赛,现面向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滨州市摄影家协会、中共惠民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惠民县摄影协会、惠民县文联、惠民县文化局、惠民县旅游局、惠民县文化执法局、惠民县档案馆
二、参赛主题
参赛作品以反映惠民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地域民风民俗、群众生产生活、城乡秀美景色、古城保护与开发等。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4名 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6名 奖金各5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20名 奖金各100元、颁发证书
入围奖50名 颁发证书
四、作品要求
1、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参赛作品只收数码照片,必须拍摄于惠民县,拍摄时间、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不得进行数码二次创作、加工、合成。
2、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每组按一幅作品计算),参赛者须用透明胶带按顺序粘接成组。参赛作品统一要求7英寸照片,不要装裱,正面可印写作品标题,但不得有其它文字信息。背面粘贴参赛作品表。
3、在提交参赛作品时一并提交参赛作品的数码原始文件(同一位作者的作品可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或上传投稿信箱),文件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3M。如因作者无法及时提供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
4、获得优秀奖(含)以上作品将由惠民县档案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五、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展览和出版画册中使用,不再另付稿费。
2、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
3、本次大赛获奖作品作为加入省、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4、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凡投送参赛作品者,均视为认同且接受本次大赛之规则。
七、赛事安排
1、参赛期间组委会将邀请部分摄影家来惠民开展创作活动。
2、评奖:组委会将在9月上旬聘请省、市摄影专家和相关人士,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奖,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参赛作品请寄交:惠民县摄影协会办公室(惠民县孙武书城4楼)
联系人:刘刚 电话:13205439807 邮编:251700
投稿信箱:hmsyds2014@163.com
2014年3月11日
附:参赛作品表
“古风古韵古城镇 新人新貌新惠民”参赛作品表 | |||
标 题 |
| 组照 | 是 □ 否 □ |
拍摄时间 |
| 拍摄地点 |
|
姓 名 |
| 电子信箱 |
|
工作单位 |
| 手 机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