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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大埔”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大埔县委员会 大埔县人民政府

截稿日期:2007-11-15

最高奖品:特等奖1名 奖金 3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综合类


   

主办: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大埔县委员会 大埔县人民政府  

协办:广州市摄影家协会 梅州市摄影家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展示改革开放以来大埔的巨大变化和广大农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美丽大埔”的浓厚氛围,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中共大埔县委员会、大埔县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美丽大埔”摄影大赛。特制定有关事项如下:

 

一、大赛主题  

紧紧围绕大埔县新一届县委提出的“创新增活力、瓷电增实力、生态增引力、人文增动力”的发展思路,结合大埔“文化之乡、华侨之乡、陶瓷之乡、名茶之乡”和“名人、名居、名寺、名史”等文化品牌,用丰富的艺术形式,精心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摄影作品,从不同角度展示大埔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新农村建设的成就和典型,捕捉新型农民的形象和风貌,倡导健康文明的时代新风,展示“美丽大埔”的美好形象,打造大埔“人文秀区”和“客家世界的香格里拉”品牌。

 

二、参赛对象  

全省各地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

 

三、征稿细则  

1、凡是拍摄反映大埔题材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包括自然风光、人文古居、客家民俗风情、反映侨乡变化及生产、生活等各种题材。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作品规格为8R(长方形长边为 25  厘米,正方形边长为20  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  厘米);  

3、送稿数量不限,不得装裱,不接受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  

组照每组4-6幅,每幅照片背后用透明胶连接;  

4、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和情景的简单文字说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5、所有获奖作品统一调底(或足够数据和精度的电子文件)放大展出。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进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放大制作后,底片(含反转片、电子文件)退还作者;  

6、所有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所有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7、 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奖金 30000元

   金奖2名 奖金各15000元

   银奖5名 奖金各5000元

   铜奖10名 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80名 奖金各300元

 

鼓励各地市摄影组织对“美丽大埔”摄影大赛的参与,所有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五、收稿地址:  

1、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创作展览部  

邮编:510080 电话:020-87304183  联系人:宋海晖  


2、广东大埔县城同仁路191号 中共广东省大埔县委宣传部  

电话:0753-5524280 联系人:林旭稳(手机:13411226699)

 

六、大赛开镜仪式日期:207年11月3日

 

七、截稿日期:2007  年  11  月  25  日

 

八、颁奖日期:2007  年  12  月  9  日  10  时

 

九、展览日期:2007年12月8-12日。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2007  年  10  月  9  日     

  

附:  

“美丽大埔”摄影大赛开镜仪式及集体创作活动通知  

  

活动日期:2007  年  11  月  2  日—4日  

活动地点:梅州市大埔县  

乘车地点:广东省摄影家协会门口  

开车时间:11  月  2  日上午8:00

参加费用:集体乘车者550元/人,自驾车350元/人(需报名确认)  

报名地点: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组联部  

联系电话:020-87614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