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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明溪,和谐家园——我眼中的君子峰自然保护区

主办单位:中共明溪县委宣传部

截稿日期:2011-12-20

最高奖品:1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综合类

关于举办“生态明溪,和谐家园——我眼中的君子峰自然保护区”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委、办、局、总公司,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为全方位展示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优美的自然生态、丰厚的旅游资源和人文景观,以影像呼唤社会、保护生态,特此举办“生态明溪,和谐家园——我眼中的君子峰自然保护区”摄影大赛,希望全市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附:《“生态明溪,和谐家园——我眼中的君子峰自然保护区”摄影大赛方案》

 中共明溪县委宣传部   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1年10月8日

  

“生态明溪,和谐家园

——我眼中的君子峰自然保护区”

摄影大赛方案

 

为全方位展示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优美的自然生态、丰厚的旅游资源和人文景观,以影像呼唤社会、保护生态,特举办“生态明溪,和谐家园——我眼中的君子峰自然保护区”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广大的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走进这片热土,用精彩的镜头记录下保护区的生态景观,用经典的画面深情唱赞秀美山水恋歌。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2月20日;

评选时间: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25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明溪县委宣传部

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承办单位:明溪县摄影协会

三、作品主题

以“生态明溪,和谐家园——我眼中的君子峰自然保护区”为主题,通过摄影作品表达自己对明溪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对自然、和谐、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的热爱;充分反映君子峰自然保护区在生态环境、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等绿色系列创建方面的成果。具体分类如下:

1、野生动物:包括哺乳动物类、鸟类、其他动物类、濒危物种类等,表现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

2、珍稀植物:包括植物与微生物类,表现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

3、自然风光:表现保护区独特的自然景观;

4、人与自然:表现保护区内及周边社区与自然环境相互依赖、和谐共存的关系;

5、保护管理:表现保护区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以及通过努力所取得的成就。

四、作品要求

1、参加自然风光、人与自然、保护管理三个奖项的摄影作品,必须是在君子峰自然保护区内拍摄的;其他奖项下的参赛作品,同等条件下,拍摄于保护区内的作品优先评奖。

2、 所有野生动物类奖项的参赛作品,珍稀野生动物的参赛作品优先评奖。

3、 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可以为单幅或组照(组照不超过4幅)。

4、数码作品(照片扫描后亦可)必须保留拍摄信息(EXIF)。改变原始影像,利用数字手段改变拍摄原貌或数码合成、特效、没有拍摄信息(EXIF) 的作品视为无效。

5、请以参赛类别、作品标题和作者姓名作为参赛图片的文件名。如参赛作品为组照,请在每幅照片的文件名后增加顺序号。

6、每幅参赛作品尽量注明不超过100字的说明,阐明所拍摄所反映的主题等拍摄信息。

7、参赛作品请冲印成8~12寸照片提交,并提交电子版发至mxbhq@163.com邮箱,原文件不能小于3MB(濒危物种作品除外)。

8、 参赛者需按照奖项提交作品。每人在同一奖项下,限提交10幅(组)以下(含10幅)作品参赛。

9、 所有参赛作品恕不归还。

10、 参赛作品请勿装裱或加框。

五、投稿方式

1、即日起开始征稿,参赛摄影作品寄送到: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信封上请注明“生态明溪,和谐家园——我眼中的君子峰自然保护区”摄影比赛稿。

2、电子版的参赛作品必须上传到君子峰保护区管理局,邮箱地址:mxbhq@163.com.

3、参赛者请填写《摄影大赛报名表》。

六、评选方法

1、评选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奉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2、评选结果将在福建明溪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明溪在线发布和报道。

3、本次大赛作品展览及颁奖仪式将于2012年1月举行。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七、奖励设置

每组分类分别进行评选,具体奖项如下:

奖项设置

一等奖

(元)

数量

(名)

二等奖

(元)

数量

(名)

三等奖

(元)

数量

(名)

优秀奖

(元)

数量

(名)

野生动物

1000

1

500

3

300

6

100

10

珍稀植物

1000

1

500

3

300

6

100

10

自然风光

1000

1

500

3

300

6

100

10

人与自然

1000

1

500

3

300

6

100

10

保护管理

1000

1

500

3

300

6

100

10

八、其他事项

1、所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主办单位对参展的入选作品享有宣传使用权(包括出版物、展览、活动宣传等),不另付稿费,作者享有署名权。

3、本次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获奖摄影作品需提交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不提供者视为放弃获奖资格。

4、凡提交参赛作品的作者,均被主办单位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附:《摄影大赛报名表》

 

 

 

 

 

【联络处】

联系人:肖连顺 刘佳

电话:0598—2865251 15859808061 15280569777

网址:mxbhq@163.com

QQ:   66987002  18634643

地址:福建省明溪县新大路69号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明溪县林业局6楼)

 

 

 

          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