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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情・一家亲”2015海峡妇女艺术节摄影展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福建省妇联,福建省文联,台湾中华妇女会总会

截稿日期:2015-09-15

最高奖品:发奖杯、获奖证书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纪实类 人像类

主办:福建省妇联

福建省文联

台湾中华妇女会总会

承办: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福建省海外妇女联谊会

台湾中华新世代艺术文化交流协会


为展现两岸女性和家庭风采,深化海峡妇女文化艺术交流交往,由福建省妇联、福建省文联、台湾中华妇女会总会主办,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福建省海外妇女联谊会、台湾中华新世代艺术文化交流协会承办的“姐妹情.一家亲”2015海峡妇女艺术节摄影展,即日起向福建和台湾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征稿。

一、征稿内容

凡是反映闽台妇女儿童、家庭和基层妇女组织交流交往、展现两岸女性和家庭风采的摄影作品均在征稿之列。作品力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

二、活动规则

1.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6幅,并按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粘连。照片背后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2.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x8英寸(20厘米x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不符规格不列入评选,所有选送作品无需装裱。

3.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制作画册(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请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4.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做拼接、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不改变原始影像;不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5.台湾地区作者可以使用电子投稿,投稿邮箱1158444757@qq.com。福建作者请用纸质投稿,若使用电子投稿,每幅请支付20元作品放大费用。

6.作品所涉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事项由作者自行解决。

7.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支付稿酬。

8.主办单位将出版入选作品集,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拟评出入选作品120幅,设奖如下:

奖项

数量

积分

一等奖

2幅

6

二等奖

5幅

5

三等奖

8幅

4

优秀奖

10幅

3

入选奖

95幅

2

三等奖以上颁发奖杯、获奖证书,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入选作品颁发入选证书。入选作品可作为加入福建省摄协的资格条件之一。


四、活动日程

本次活动自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15日截稿(以收件日期为准)。2015年10月组织评选,年底举行展览。

五、投稿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乌山西路11号,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收,邮编:350025,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姐妹情影展”字样,咨询电话:0591—83710843,联系人:傅勇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fisy.org。


“姐妹情.一家亲”

2015海峡妇女艺术节摄影展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