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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广东省“同在莲花山下”摄影大赛征稿细则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截稿日期:2011-12-23
最高奖品:一等奖1名 奖金各5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纪实类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东莞市摄影家协会长安分会
大赛主题:
以长安镇第四届文化艺术节为主题,记录艺术节期间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和表现长安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并反映长安人民的精神生活、民俗风情等。
开镜仪式:
时间:2011年11月27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长安广场
配合内容:全国(以广东为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巡游
奖项设置(含税):
一等奖1名 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20名 奖金各500元
入选80名 奖金各200元
以上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不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参赛作品不限黑白、彩色。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长边25厘米,正方形边长20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厘米,宽15厘米),不得装裱。
3、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4、送稿数量不限,组照最多不超过8幅,但需要粘接为一个整体。参赛作品不退稿。
5、大赛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拥有获奖入选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选用落选作品按入选作品金额付稿酬。
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和版权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承认本大赛章程。
3、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4、大赛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调底放大制作展出,不按要求者则视为放弃获奖权利。
截稿日期:2011年12月23日
收稿地址:
1、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广东省摄影家协会(510080)
电话:020-87678472
2、东莞市长安镇图书馆影友之家 (523000)
电话:0769-81766633
信封上请注明“第三届同在莲花山下”摄影大赛”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