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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二届风景园林·古树名木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截稿日期:2014-10-31

最高奖品:稿酬2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局、处),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强古树名木宣传工作的批示精神和《河北省旅游休闲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年)》(冀政办函【2014】48号)要求,充分展示我省园林绿化建设成就和风景名胜资源、城镇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成果,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园林绿化建设、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古树名木的热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河北省第二届风景园林·古树名木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河北省风景园林与自然遗产管理中心

      河北风景园林网

  协办:河北省摄影家协会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河北青年报

二、主题及征集范围

(一)主题:“美丽河北,我的乡愁”。作品要能够通过展示我省优质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激发人们的家乡情结,体味得到乡愁。

(二)征集范围:

  1、宣传展示河北省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内自然风貌、名胜古迹的作品(河北省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附后)。

   2、反映我省城市园林绿化成就的作品:

  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总体效果,大环境、大生态、复层绿化结构、区域园林化建设效果作品;

  宣传展示城市公园绿地的综合功能(生态、景观、文化、游憩、防灾避险等)的作品;

  中心城区、郊区的道路绿化,公园、街头游园绿化、单位小区庭院绿化、屋顶绿化、立体绿化,林荫停车场、林荫道路、林荫化广场、绿道绿廊建设效果作品;

  苗圃建设、义务植树、养护管理及园林工人风采作品;

  园林城创建过程中建设的城市配套功能设施、水系生态化改造(生态修复、生态驳岸)作品。

   3、展示反映城镇古树名木自然生长态、保护措施和成果的作品(全省古树名木信息可登录河北风景园林网查询)。

  (三)征集对象: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各设区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行业人员参赛。


三、活动安排

(一)征稿时间

2014年6月20日-10月31日。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评出100幅优秀作品,其中:

  一等奖作品3名:稿酬各2000元;

  二等奖作品5名:稿酬各1000元;

  三等奖作品10名:稿酬各500元;

  优秀奖82名。

  入选优秀作品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证书,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及奖杯。

(三)评审

    2014年11月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结果在河北风景园林网公示后公布。


四、作品要求及征集规则

  (一)作品要求

  1、作品规格:小于等于4M的JPG格式图片,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小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

    2、为鼓励新作,投稿作品仅限于此活动期间创作的摄影作品,须取材于河北省境内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城镇。历年来在国家级、省市摄影艺术展中入选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3、彩色、黑白不限,组照、对比照、360度全景作品(组照)按单幅作品参赛。参赛作品胶片、数码不限,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二)投稿方式

  1、作者须在河北风景园林网首页河北省风景园林摄影展专区,下载并如实填写参赛报名表。

  2、报名表和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或邮箱投递。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并配50-100字的文字说明。无作者资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作品处置及责权

  1、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入选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者请提供扫描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公益宣传、行业刊物、媒体报道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3、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大赛不提倡共同创作,参赛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导致相关纠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5、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约定。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纠纷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大展的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省住建厅5318室

  邮编:050000

  电话:0311—69018807  69018809

  联系人:董莹  赵丹宁

邮箱:chlahb@163.com

附件:河北省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7日


河北省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0处)

  1、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风景名胜区

  2、秦皇岛—北戴河风景名胜区

  3、野三坡风景名胜区

  4、苍岩山风景名胜区

  5、嶂石岩风景名胜区

  6、西柏坡—天桂山风景名胜区

  7、崆山白云洞风景名胜区

  8、太行大峡谷风景名胜区

  9、响堂山风景名胜区

  10、娲皇宫风景名胜区

  省级风景名胜区(38处)

  1、白石山风景名胜区

  2、白云山—小西天风景名胜区

  3、陵山—抱阳山风景名胜区

  4、石臼坨岛风景名胜区

  5、秦皇湖—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

  6、封龙山风景名胜区

  7、白洋淀风景名胜区

  8、平山县黑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

  9、平山县藤龙山风景名胜区

  10、井陉矿区清凉山风景名胜区

  11、唐山市南湖风景名胜区

  12、迁西县景忠山风景名胜区

  13、迁安市白羊峪风景名胜区

  14、滦县青龙山风景名胜区

  15、兴隆县青松岭大峡谷风景名胜区

  16、丰宁县白云古洞风景名胜区

  17、丰宁县京北第一草原风景名胜区

  18、抚宁县板厂峪风景名胜区

  19、张家口市水母宫风景名胜区

  20、张家口市鸡鸣山风景名胜区

  21、邢台市紫金山风景名胜区

  22、邢台市九龙峡风景名胜区

  23、邢台市天河山风景名胜区

  24、永年县广府古城风景名胜区

  25、迁西县青山关风景名胜区

  26、赞皇县棋盘山风景名胜区

  27、磁县溢泉湖风景名胜区

  28、东光县铁佛寺风景名胜区

  29、邢台县天梯山风景名胜区

  30、邢台县云梦山风景名胜区

  31、峰峰冀南山底抗日地道遗址风景名胜区

  32、赵州桥——柏林禅寺风景名胜区

  33、古北岳风景名胜区

  34、开滦国家矿山公园风景名胜区

  35、五虎山风景名胜区

  36、喜峰雄关大刀园风景名胜区

  37、滦州古城风景名胜区

  38、王硇风景名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