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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蓝田 美丽西安” 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中共蓝田县委,蓝田县人民政府,西安晚报
截稿日期:2010-12-31
最高奖品: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照片
赛事题材:风光类
“四季蓝田 美丽西安” 摄影大赛向您征稿 12月31日截稿
一、活动简介
(一)为全面落实蓝田“跨越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旅游文化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塑造美景蓝田、人文蓝田、绿色蓝田品牌,进一步促进蓝田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中共蓝田县委、蓝田县人民政府、西安晚报联合举办“四季蓝田美丽西安”摄影大赛。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四个季赛评选分别于2010年4月底、7月底、10月底、12月底举行,年终总评将于2011年1月底举行。季度、年终部分获奖作品及名单将在西安晚报刊登。
二、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
中共蓝田县委、蓝田县人民政府、西安晚报
(二)承办单位
中共蓝田县委宣传部、西安晚报摄影部
(三)评委会由著名摄影家组成
(四)稿件投送地址
1.蓝田县县门街32号蓝田县委宣传部。(信封注明四季蓝田美丽西安摄影大赛)
电话:029-82721105;
邮编:710500
2.西安市小南门里太阳庙门43号西安晚报摄影部(信封注明四季蓝田美丽西安摄影大赛)
电话:029-87618153
邮编:710002
三、参赛细则
(一)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创作时间仅限2010年作品,照片为彩色,作品必须取材于蓝田境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古迹、宗教文化、生态文化、百姓生活等。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二)投稿数量不限,照片一律放大至5×7英寸,作品不得装裱。
(三)每幅作品在背面请标明作品的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四)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为便于出入景区创作,参与者可持有效证件或刊登有“四季蓝田美丽西安”征稿启事的西安晚报,免费进入景区。
(五)本次活动实行作品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六)所有征集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在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七)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八)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九)如果参赛作品在邮寄或投递过程中出现意外,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四、奖项设置
(一)四季蓝田摄影大赛季度赛
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三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五名奖金200元
优秀奖五十名,奖蓝田旅游门票一套。
(二)四季蓝田年终决赛奖设
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三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五名奖金2000元
(三)年终总决赛设鼓励奖二百名,奖蓝田旅游门票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