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上海先行.档案记录”影像作品征集启事

主办单位:上海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上海市档案局(馆),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2014-07-15

最高奖品: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投稿方式:邮寄作品 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为纪念新中国成立65周年,上海解放65周年,进一步弘扬上海改革创新、敢闯敢试的精神,丰富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先行先试,积极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历程的影像记录,由市级机关工作党委、市档案局(馆)和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上海先行 档案记录”影像作品征集活动,欢迎所有亲历或目睹上海发展变迁的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踊跃投稿。本次活动征集符合以下条件的影像作品。


一、征集时间  

   5月15日 至 7月15日

二、影像主题

  上海先行 档案记录;

三、影像时间

  上海解放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影像作品。

四、影像形式

  照片(单张和组照)、视频(DV和微电影),须配以文字

说明,其中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及影响等要素。

五、影像内容

  应征影像作品至少可反映以下一项内容:

1、记录上海历史转折时期,万象更新,迎来拨乱反正、科教文化的春天时涌现的新气象、新风尚,同时反映当时社会存在交通难、住房难、环境重污染等。

2、记录浦东开发开放过程中,率先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小政府、大社会”形成管理模式,坚持金融、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先行,率先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等新举措。

3、记录上海实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步阶段,实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和多种经营方式,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利用外资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4、记录上海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改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社会救助体系等。

5、记录促进对外开放,以开放促进文化、教育和科技事业的改革发展,加强对内合作,开展对口支援交流等。

6、记录上海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先发展第三产业;积极调整第二产业,稳定提高第一产业,调整生产力布局,郊区建设市级工业区;推进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

7、记录上海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立体化交通网络,推进海港、空港、信息港建设;加快旧区改造和住宅建设;保护历史和传承城市历史和文化,推进生态绿化建设。

8、记录上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尤其是提升金融、商贸、房地产等支柱行业,培育壮大信息服务、航运服务、会展旅游等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全面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等。

9、记录上海加快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等“四个中心”建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举办世博会;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等。

10、记录加强党内民主,推进“凝聚力”工程,创新“支部建在楼上”的党建模式,构筑区域化大党格局,推进党管人才改革和廉政建设保障改革等。

六、作品要求

1、主题性,即紧扣主题,突出反映上海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举措,尤其是创造了国内“第一”。

2、人文性,即“见人见事”,突出反映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为世人瞩目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以及为上海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公众人物,以及奋战在第一线的劳动者。

3、系列性,即建议提供基于某一相同要素拍摄形成的一组作品,或内容题材深入,或拍摄地点转换,或跨时间等。

4、对比性,即建议提供在拍摄不同时间条件下表现的同一内容题材,或在同一拍摄地点条件下表现的不同内容题材,作品能具有强烈的对比效果。


七、技术要求

  应征的影像作品强调纪实性。不得修改内容,不得添加、改变或删除原始记录影像中的元素(含景、人、物和色彩)。主办单位有权拒绝任何不忠实原意和进行图像二次创作的影像作品参加。

1、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照片及视频(DV和微电影)均可参加。每人单次投稿数不超过20幅/件,可多次投稿。

2、每幅/件作品需要填写《征集作品登记表》(上海档案信息网WWW.archives.sh .cn “公告栏”下载),网络投稿填写电子表格,照片投稿须附纸质表格。

3、投稿数字图像须长边像素大于2400,JPEG格式(压缩为10-12);纸质照片单幅为7英寸,在照片背面右下方注明作品顺序编号、提名、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照片正面不能有任何线条、文字和注记。

4、视频放映时间为3-15分钟,保存格式为wmv/avi/rmvb/Mp4。

   八、评选和奖励

  本次活动将对应征稿件进行评选,对优秀作品予以奖励,拟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并颁发奖金。计有: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人;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人;

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人;

优胜奖60名,奖金500元/人。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中的获奖作品将:

1、优先入选今年9月举办的有关上海改革开放回顾与展望的全市性大型展览;

2、将为上海市档案馆收藏,并推荐在《上海档案》、上海档案信息网等传媒上刊登;

3、作为加入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的积分之一。

  九、投稿方式

1、 网络投稿:参赛者须用实名填写和投稿,将表格和数字图像/视频的压缩包(用超大文件)发至邮箱:shxxdajl@archives.sh.cn。

2、 邮寄方式:参赛者可以把实物照片或照片文件盘邮寄到:上海市档案馆, 地址:上海中山东二路9号,

联系人:邬霜鹤(63335177,63336633×1722)  许  瑾(63336633×1719)

邮  编:200002。

十、附则

1、对经评审的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图像的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提供底片的,由主办方转换成数字文件后归还作者),作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2.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并不另付报酬。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主办单位拥有作品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画册、印制宣传品和海报,媒体刊登等非商业用途的使用,获奖入围作品在以上范围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5、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主办单位将发给入选和获奖作品证书。

7、凡参与投稿者都被视为已阅读并遵守本《启示》。



上海市级机关工作党委

上海市档案局(馆)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