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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楂之乡”--清河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清河县委宣传部,清河县葛仙庄镇人民政府,清河县马屯红果专业合作社
截稿日期:2015-10-31
最高奖品:奖金5000元+清河羊绒制品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赛事题材:风光类 纪实类
“中国山楂之乡”——清河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清河县委宣传部、清河县葛仙庄镇人民政府、清河县马屯红果专业合作社
协办:河北省摄影家协会、邢台市摄影家协会、河北画报社、清河县旅游局
承办:中汇行EOS俱乐部
一、 影赛征稿主题:
为提高摄影爱好者的摄影水平,拍摄更优质的摄影作品,更好的宣传展示清河县万亩山楂林基地,全力推动以马屯乡为主体的旅游产业区项目,打造新的文化旅游支柱产业,同时推广影像文化进清河。 特举办 “中国山楂之乡”——清河摄影大赛及相关系列活动。 以万亩山楂基地 为征稿主题, 组织发动城乡广大摄影爱好者记录拍摄清河县马屯乡万亩山楂园的壮观景色,从4月开花到10月结果,采摘等,以及体现清河县特色的其它民俗活动、风光景区为主要内容的摄影作品 。
二、 截稿时间: 2015年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 投稿要求及评选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投4—8幅。
2.作品需为2015年4月-10月在清河拍摄创作。
3. 评委团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4. 影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网、邢台市摄影家协会网、中汇行EOS俱乐部网站及清河县官方网站将刊登影赛作品精选及作者的名单。
5. 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7.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2.所有投稿的摄影作品待活动结束后,特邀河北省摄影家协会、邢台市摄影家协会,以及清河县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参选作品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三、入选奖项及奖金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清河羊绒制品;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清河羊绒制品;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清河羊绒制品;
优秀奖(20名):价值500元清河特产;
四、网络投稿方式
1.投稿邮箱:zhheos@163.com; 咨询电话:0311-86216161。
2.微博、微信:通过“中汇行EOS俱乐部”微博、微信上传作品,参与活动。
【相关活动】
中汇行EOS俱乐部将于2015年4月18日在清河举办“摄影大篷车”活动,内容有:
1、由中汇行邀请著名摄影家——姜平老师做专场摄影讲座;
2、聘请专业模特并于现场搭建摄影拍摄棚进行实拍练习;
3、提供不少于20套全系列佳能专业单反相机及镜头试拍体验;
4、现场7台专业照片级打印机打印拍摄作品用于交流展览;
5、请专家评审对现场创作作品进行点评和评选,并颁发奖品;
6、参与活动的来宾赠送人手礼品,及现场互动抽奖。